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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開展2018年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申報重點領域為: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文化遺產。聚焦文化資源數字化、文化藝術展演、專業內容知識服務、數字出版、影視媒體融合、文化旅游綜合服務等方向。
“文旅產業新視界”同時了解到,此次公示的21家“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集聚類為5家,單體類為16家。根據《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集聚類基地,指依托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以及相關部門認定的國家文化類園區等,具有明確邊界范圍和專業管理機構,能夠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關要素和企業,并為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提供相應基礎設施保障和公共服務的特定區域。
集聚類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基地內文化科技企業數量達到一定規模,年度營業收入總額不低于10億元,其中為文化行業提供技術服務所取得的營業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業數量達到10家以上等條件。
單體類基地,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領域取得突出成績、在本領域處于領先地位且具有先導性和示范性優勢的企業(或事業)單位。
單體類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主營業務應圍繞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營業務收入居于行業領先地位,科技企業為文化行業提供科技支撐的相關產品收入總和占總收入的50%以上,文化企事業單位采用新技術開發文化服務新業態或新業務占其業務種類或數量的10%以上。研究開發以及購買技術服務的費用之和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3%以上,擁有專利、商標、著作權等自主知識產權數量居于行業領先水平,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達3項以上且被10家以上文化企事業單位采用,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占當年職工總數的50%以上等條件
附件:擬認定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單
一、集聚類
1.蘇州高新區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2.蚌埠高新區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3.馬欄山視頻文創產業園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4.深圳南山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5.西安文化科技創業城產業園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二、單體類
6.北京四達時代軟件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7.利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8.掌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9.北京藍色光標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0.中國華錄集團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1.上海科技館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2.浙報傳媒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3.咪咕數字傳媒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4.浙江大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5.武漢理工數字傳播工程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6.語聯網(武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7.廣州勵豐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8.華強方特文化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19.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20.成都索貝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21.敦煌研究院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據了解,此次公示期為2019年3月15日-3月21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擬認定基地有異議,請將相關意見發送至郵箱gxs_fwyc@most.cn。反映情況的材料要客觀真實,需署實名并提供聯系方式。
據了解,科技部與中宣部會同相關部門分別于2012年、2013年分兩批共認定34家基地。經過六、七年發展,已認定的34家基地基本形成了以文化為內容核心、以科技創新為重要支撐、文化科技交互融合的產業業態,重點聚焦于文化資源數字化、文化藝術展演、專業內容知識服務、數字出版、影視媒體融合、文化旅游綜合服務等方向,構建了包括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技術標準制定、技術轉移、產業技術聯盟等在內的完整的文化科技創新價值鏈,成功打造了多層次、各具特色的創新發展格局。
現有34家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發展特色
加強考核和動態管理:不優化就淘汰
根據《科技部辦公廳 中宣部文改辦關于加強現有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規范優化工作的通知》,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需從四個方面進行規范優化工作:
基地所在地政府應成立基地建設(管理)領導小組,由有關負責同志牽頭,科技、宣傳、網信、文旅、廣新等相關部門參加,加強對基地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推進。基地建設(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置專人具體負責本地區基地管理工作。
基地應有明確的發展定位、目標和規劃,并在文化科技創新價值鏈的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技術標準制定、技術轉移、產業技術聯盟等方面,在全國或本省及區域內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基地應有明確的四至范圍,原則上應位于某一個或幾個園區之內(不得以城市行政區域作為基地范圍),有專業化管理及運營機構,有專職部門和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基地應搭建完善的專業公共服務平臺,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產業基金,能為文化和科技融合領域各類機構提供創業孵化、融資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養、市場推廣、管理咨詢、知識產權保護等多方面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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