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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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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
隨著大眾旅游時代的到來,尤其是疫情以來中長距離出游受到極大限制,微度假旅游發展迅速崛起。筆者認為,微度假旅居民宿是指城市居民利用周末及小長假時間到郊區鄉村進行高頻度假休閑的一種旅居活動。
微度假旅居民宿包括以下幾種特征:
一
消費群體為城市居民
因為居住條件有限而有較強烈地暫時改善居住狀況的意愿和需求;
二
依托的時間為周末及小長假
因為雖然有改善居住條件的意愿,但卻因工作謀生、子女教育、就醫便利等原因不能徹底離開城市,所以只能選擇短暫地拋開城市生活的煩惱;
三
旅居的目的地為鄉村
鄉村原本是農業時代兼顧生活與工作(生產)的理想空間,但進入工業時代之后,人們不得不聚居到城市,所以鄉村天然地具有度假旅游吸引力;
四
度假旅游活動的高頻
荒郊野外毫無人煙的自然環境雖然也符合城市人出游的某些動機,但卻難以高頻,畢竟人是群居動物,離不開社會關系;
五
具有旅居性質
雖然人們的單次出游是短暫的,但因為高頻,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又是一種長期的旅居生活,這也是微度假旅居民宿區別于一般民宿、共享農莊等類似產品的最主要的特征——旅游者對旅居地的關系相對固定,它就像是城市居民的第二個家。
一、 微度假旅居民宿要解決什么行業痛點?
作為一種新產品、新業態,微度假旅居民宿一定要消除現有產品和業態的某些痛點,主要包括:
1、 擁堵問題
這里的擁堵不是交通上的堵車,而是說由于供不應求或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導致大量的游客在某些民宿產品空間上過于集中,從而使得每個人的度假體驗感都大打折扣,或者性價比出現嚴重失衡——商家為了將過多地客人排除在外不得不提高價格,導致貌似普通的一種旅游產品賣出了天價,杭州莫干山民宿最初就是這樣一種狀態。有些民宿提前半個月甚至一個月都訂不上,價格動輒在2000-3000元甚至5000元以上。當然,這些民宿價格高得離譜的原因不止一個,還有設計精良、服務高品等原因,且那些價格很高的民宿其實不能算是真正的民宿,而是一種民宿風格的精品度假酒店。但無論如何,畢竟城市居民中的富裕人群是少數,對于一種服務于廣大中產階層的旅游度假產品,價格不能太高。
2、 無法滿足個性化需求問題
度假旅游背景下,人們追求的是一種理想的生活方式,但每個人的理想又是不盡相同的也是經常變化的,所以一般的民宿,尤其是那些標準化的民宿,無法滿足越來越個性化的旅游度假需求。況且,一般民宿只有度假,沒有生活。最初,對于很多人來說,選擇住民宿圖的是便宜,也是回憶兒時生活場景,但畢竟這是別人給你搭建出來的場景,很難說跟你的期望有多高的匹配度,所以給人的感覺往往是瞬間驚艷、離開不念。更不用說某些純當地村民開的民宿毫無設計感,僅外觀有點村居的樣子,里面都是跟城市居民家里無甚區別的設施器具,實在吊不起想要長期居住的胃口。另外,還有很多民宿為了增加接待量,把院落空間抹掉了,都蓋上了房子,這就更不可取了,因為庭院是城市居民最短缺的東西,沒有了院落的民宿就像是人沒有了靈魂,沒有了精神,如果只有此選擇,我寧愿選擇住星級賓館。
3、 度假生活乏味的問題
現有民宿產品,說到底主要還是為了滿足游客的住宿需求,相當于一個個小賓館,還是為景區或鄉村休閑娛樂做配套,很難說有什么度假生活氛圍在里面。以莫干山為首的一批民宿產品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這種結構關系,讓民宿本身成為一種旅游吸引物,景區或休閑娛樂活動及設施反倒成了配角,這是北京交通大學張輝教授所說的旅游要素獨立化發展的一種體現。但當這批游客重復消費這類產品時,就會遇到一個問題:吸引我再次或者多次前來的在地性沒有了。也就說,我為什么要一次次回到這個地方?尤其是當別的地方出現一批更好地民宿產品時,哪怕是稍微有點不一樣的產品時,游客的口味很容易就變了。當忠誠度沒有了,民宿產品就從度假產品變成了觀光產品,變成了網紅打卡地和要開民宿的人、學習先進經驗的人的參觀訪問地,在這種情況下,就不如砌堵墻,開個門,收門票得了。還說回度假生活配套的問題。關鍵是要有滿足一個人固定喜好的內容,還應滿足不同年齡群體的人的需求,因為微度假旅游往往是以家庭為單位,三口之家、五口之家,就涉及到老人、中青年人和兒童。至于如何實現這樣的配套,微度假旅居民宿產品的開發需要另辟蹊徑,因為這樣的配套實在太“奢侈”了,很難僅依賴旅游這一個行業及市場經濟這一種模式實現。
二、 微度假旅居民宿產品的開發模式初探
微度假旅居民宿產品的開發首先當然是要解決上述痛點問題,這肯定需要打破一些常規,但同時也要遵循一般民宿產品開發的普遍原則,例如國家關于鄉村宅基地管理及產業發展的政策等。同時,也要適度超前,對相關制度改革做一定的預判。
1、微觀模式:第二家園模式
這個模式的出發點是,要將微度假旅居民宿變成城市居民的第二個家。這“第二個家”是城市居民的第二居住家園,但卻是其第一生活家園或第一精神家園。城市里的那個家是為了謀生便利,為了接受更好地學校教育和便利就醫等而存在,但因為居住空間有限且絕大部分私密空間是在室內,而無法充分享受親子娛樂,更無法充分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以及享受戶外親近自然的生活。所以,鄉村里的這個家就應該充分滿足上述在城市里的家無法實現的需求,而那些需求主要是精神上的,真正的生活上的,所以可以叫“第一生活或精神家園”。
其實,這樣的案例很早之前就出現了,只是因為數量少,沒有引起行業關注。
我曾經的兩位同事也都在順義、懷柔的鄉下為自己安排了一個旅居家園。當然,相關文章里并沒有透露太多的細節,只展示了被改造后的農家院是多么漂亮和舒適,以及鄉居生活是多么健康和愜意。這些案例也并不能作為微度假旅居民宿產品開發的唯一參照,因為畢竟只是個例,離大規模量產階段還比較遠。
因為,首先要突破的就是政策限制。雖然現行法律沒有禁止擁有城市戶口的人購買鄉村宅基地,但從政策法規上看城鎮戶口的人群的確不能購買鄉下的房屋和宅基地,法院審判也不支持此類交易。所以,要想實現此類產品的量產,還必須想別的辦法。目前,關于農村宅基地改革的各種小道消息不斷,但總歸是沒有落地公開。利好消息是,國家確實在推動宅基地的“三權分立”改革,即所有權歸集體,資格權歸農戶,財產權和使用權歸農民個人??梢灶A見的方向是,財產權和使用權將來是可以由農民個人處置的,也就是自由買賣的,如果再有相關法律條文的出臺,就說明真正改革到位了。在沒有到位之前,我們能做的就是通過村集體統一收購農戶的房屋,再面向消費者(游客、城里人)簽署相關合同,明確租賃時間和價格以及各種可能發生的問題的處置方式,才能讓購買者放心。
第二家園模式的精髓,也是跟一般民宿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度假旅游者對于民宿擁有長期的使用權,在合同界定的租賃期內,獨自享有對民宿房屋的合法權利,可以像對待自己的家一樣適度改造租來的房屋,變成自己的理想家園。他或她可以依托寬敞舒適的家園充分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或養花種菜,或手工制作,或者只是找個安靜的地方讀書創作等等。這樣,購買者就能實現高頻的度假旅游了,一旦這種現象在某個村或鎮形成規?;?,就可以通過豐富相關的休閑度假生活配套,滿足更廣泛群體的需求了,這就是宏觀模式解決的問題。
2、宏觀模式:民宿-度假者-鄉村產業模式
這個模式的提出受到華高萊斯李忠老師的啟發。他在一次演講中提出,目前的城市發展關于新城建設,已經從過去的“產-人-城”模式轉變成了“城-人-產”模式。在過去,一個城市要開發一座新城,必須首先要找到產業支撐,因為有了產業才能吸引就業,有了就業才能聚集人口,有了人口聚集才能推動房地產開發,最終形成城區。但現在,這種模式變了。有些城市也可以先造城,通過優質的居住生活環境和公共服務配套吸引人來居住,有了人再配套相應的業態和產業,最終形成一座繁榮的新城。成都、鄭州等新晉一批網紅城市都在踐行這種模式。當然,這個模式不是三個字的順序調換那么簡單,它背后是一整套城市運營模式的轉變,每個字的內涵也都大相徑庭。
受到上述模式的啟發,針對前面民宿行業發展痛點,筆者提出了鄉村旅游發展的“城-人-產”模式,這里的“城”就是民宿,“人”是度假游客,而“產”則是圍繞度假游客配套的休閑度假生活配套業態及相關衍生產業。在這個模式下,民宿就是吸引要素,它們將度假游客聚集到鄉下,而且是長期穩定的人群,然后相關業態就會市場自發或通過政府引導資本、技術下鄉發展起來,包括休閑農場、互聯網家庭果蔬園、鄉村樂園、運動場館、手工體驗作坊、土特產品加工場等,從而推進一二三產融合化發展,真正形成可持續鄉村振興發展的態勢。
綜上所述,微度假旅居民宿產品作為一種真實的需求,確實廣泛存在于城市中,尤其是大城市中,作為個案也早就在全國各地零星出現,只是因為相關政策的不完善和體制機制改革不到位暫時受到遏制。相信在共同富裕的時代背景下,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推進,這些掣肘將更快得到拆解。同時,也希望相關智庫機構和行業精英充分發揮自身的聰明才智及開發運營經驗,積極呼吁和研究推動相關制度改革和政策完善,共同助力旅游振興鄉村。